【集萃网观察】近日,海盐县出台《海盐县印染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根据该方案,海盐县将开展印染行业整治行动,全县15家印染企业除已关停的1家印染企业外,今年将再关停2家印染企业。 到2014年,海盐县将基本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并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逐步淘汰一批不具有能源资源利用优势、产品附加值较低的相对落后产能,转移一批海盐县不具备能源资源优势、但属产业链必需且仍有发展空间的加工环节,全县印染行业产业结构、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工艺装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负荷有效降低,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行业呈现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态势。
为此,海盐县将在完成印染企业基本排查的基础上,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淘汰、禁止目录的重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坚决予以淘汰。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纳管)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所有印染企业进行梳理并逐家明确整治要求,在2013年9月底前仍然无法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证照不全的一律依法取缔,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一律实施限期整改。
同时,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严格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治,有效防止污水“跑冒滴漏”, 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实施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广清洁热源,使用清洁热媒,加强定型机和污水站废气治理,规范固体废弃物处置和管理。
对于保留下来的企业,鼓励行业技术进步,推广使用清洁生产技术,推进中水回用等节能减排新技术。所有印染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和新鲜水取水量达到相关要求。通过创新及新技术等方法的运用达到整体提升工艺装备的效果。
在企业整治的基础上,优化行业区域布局。所有新、扩、改、迁建项目必须符合工信部《印染行业准入条件》相关要求和《印染项目投资管理规定》、《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海盐县印染行业转型升级规划》、以及不具备供热管网条件的企业停止受理新增印染生产能力的改扩建项目。
新建项目都要与淘汰区域内落后产能相结合。原地改扩建、异地搬迁印染项目,将根据企业及产品特点合理控制产能规模,支持和鼓励印染企业集聚升级。探索按照企业单位资源消耗和单位排污量的综合社会贡献率进行分类管理模式,在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的原则下,鼓励“上大压小”、“扶优汰劣”,以腾出的能源、环境指标,在工业功能区整合发展,提升技术水平。
来源:海盐县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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