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萃网观察】未来几年内,湖州市将大力淘汰建材、印染等8大行业落后产能;对于列入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标中禁止和淘汰类等5类落后产能一律关停淘汰。在此过程中,湖州市将通过行政约束、市场调控等多种手段,逐步淘汰这些落后产能。这是日前从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获悉的。
新近颁布的相关政策中明确,2015年底前,将淘汰建材、金属压延(铸造)加工、纺织、印染、造纸、电镀、制革、化工等行业中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湖州市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用能总量控制的需要,以单位用电、排污、占地、税收贡献等指标,分类分档排序,每年淘汰一批相对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力争在“十二五”期间,腾出用能空间70万吨标准煤,盘活存量土地5000亩。
另一方面,湖州市还将对5类产能实施一律关停淘汰,其中包括列入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标中禁止和淘汰类的落后产能(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污染物排放浓度或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经限期治理无效的,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的生产线及设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以及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无照生产企业。
据介绍,湖州市将强化对淘汰落后产能的行政约束力。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清理、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不安排财政补助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环保部门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延续手续;金融机构不予提供信贷支持;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投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审批新增用地;质检、安全监管等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已颁发的许可证将依法撤回;电力和水务部门则将依法停止供电、供水。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当地政府责令关停或撤销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等。
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湖州市还将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要素保障等多种调控手段,倒逼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用电、排污、占地、税收贡献等指标,综合评分排序,优先保障低能耗、低排放企业的用电,限制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企业用电;加强对淘汰类、限制类、超能耗限额类企业的甄别认定工作,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水价和排污费征收力度。
不仅如此,湖州市还将推进整合提升和加强财政扶持。支持优势企业并购列入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企业,对被兼并重组企业的技改项目优先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按时完成任务的企业,各县区政府可按设备净值20%的比例予以资助;对部分行业中能耗大、排污量大的企业,整体淘汰并新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的,或置换土地到特色产业工业园新建项目的,项目建成后,对拆除设备可按净值的30%予以资助。
同时获悉,各县区收取的差别电价、超限额能耗加价资金,将全额返还给相关县区,用于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降耗工作;另一方面,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能评、环评审查,实行该地区项目限批。
来源: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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