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ysqli_fetch_array() expects parameter 1 to be mysqli_result, boolean given in D:\web\jcmall\news\newspar.php on line 35
湖北出台国内首部省级湖泊保护条例-行业动态-集萃印花商城
集萃印花商城
购物车中还没有商品。
加入购物车的商品:
    去购物车 件商品,共计
    您的位置:集萃印花商城行业资讯行业动态→详细内容
    【字体: 】      
    湖北出台国内首部省级湖泊保护条例
    集萃印花商城  2012-09-27 11:10:20

        【集萃网观察】10月1日,《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将“上岗”执法。作为国内首部省级湖泊保护条例,“千湖之省”将拥有最有力的护湖尚方宝剑。

      湖北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介绍,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北拥有面积一百亩以上湖泊1332个,总面积超过1万平方公里。如今,面积超百亩湖泊仅剩750个,其中30多个城中湖面积还不到百亩,总面积下降到2700平方公里。

      《条例》规定,违法填湖建房、建造公园的,由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即使经过批准的涉湖工程,完工后也要做到彻底清场。对工程设施、建筑垃圾未及时清除,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中规定,在城区湖泊和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湖泊从事经营船舶,不得使用汽油、柴油等污染水体的燃料。在湖泊内的船舶也要按要求配备污水、废油、垃圾、分辨收集设施。港口和码头要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

      《条例》中还明确禁止在湖泊水域养殖珍珠和投化肥养殖。已被围垦的湖泊也将逐步退田还湖。

      《条例》还规定湖泊流域内禁止新建造纸、印染、制革、电镀、化工、制药等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已有的污染企业,将限期整改、转产或者关闭。禁止向湖泊中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渣和其他废弃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设置排污口。 

         来源:武汉晚报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匿名发表    [ 登陆  注册]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调皮   大哭   鼓掌   发怒   流汗   惊讶   吐   撇嘴   龇牙   抓狂
           难过   疑问   白眼   偷笑   咒骂   晕   可爱   可怜   鄙视   骷髅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的相关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互动的言论.

    求购信息


      Warning: mysqli_fetch_array() expects parameter 1 to be mysqli_result, boolean given in D:\web\jcmall\news\newspar.php on line 330
    点击排行
    日排行
    周排行
    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