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萃网观察】记者日前从绍兴县生态办获悉,县政府最近印发了《县清洁水源行动方案》等9个“811”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这使绍兴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县建设的5年目标和任务更加明确,“811”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更为具体的行动指南。
推进“811”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即以生态建设为载体,实现8大目标,开展11项专项行动。我县结合实际,围绕省里推出的8大目标编制并印发了9个行动方案,即清洁水源、清洁土壤、节能减排、绿化创建、印染产业集聚升级、森林绍兴、绿色城镇、美丽乡村、防灾减灾等行动方案,加上今年3月印发的《县清洁空气行动方案》,绍兴县共编制了10个行动方案,从而把省里提出的11项专项行动内容都纳入其中。
10个行动方案都阐明了各自的目的和意义,制定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如在《县清洁水源行动方案》中就明确:要使“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好转,局部明显改善”,必须遵循“以人为本、讲究实效”等基本原则,提出“环境质量”、“污染减排”等六方面的目标,落实“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实施重点行业整治”等六大主要任务,采取“加强组织领导”等八项措施。
绍兴县生态办有关负责人指出,只要各有关镇(街)、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按照行动方案努力加以推进,那么绍兴县“811”生态文明建设一定会取得预期效果。
来源: 绍兴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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