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因擅自恢复违法生产和超标排污,画水镇一印染厂负责人和一名管理人员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天和10天。据悉,这是我市首起因非法生产和严重违法排污而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案例。
今年,市纪委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对违法排污行为追究党纪政纪处分和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充分运用行政管理手段惩处故意、恶意排污行为,促使排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接下来的环保执法中,将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来源: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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